时应路律师亲办案例
如何抓住对方漏洞让无理变成有理?
来源:时应路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1-14
浏览量:996
**网络诉新挑战者合同纠纷一案,时律师代理**网络一方。该案件在南京网吧行业影响较大,时律师成功帮助**网络解除了与新挑战者的合作协议,获得当事人好评。
案情简介:**网络的实际股东王*梅、郑*青、尤*林与新挑战者店的实际股东刘*虎、杨*山、宋*等六人于2013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合作协议》,王*梅等将**网络与刘*虎的新挑战者店进行合作,共同经营。两家店总投资400万元,双方的资产和收入重新盘点,资产少的弥补资产多的,收入少的弥补收入多的,各投资200万元,各占对方50%的股份。合作经营后,王*梅等发现刘*虎的新挑战者店资产作价过高,致使其收益水平也远远低于**网络,**网络需要长期贴补挑战者店,另双方经营理念也存在分歧,经常吵架,王*梅等要求解除与刘*虎的合作协议,刘*虎等不同意,于是王*梅等以**网络的名义将新挑战者店起诉到法院,要求解除与新挑战者店的合作协议。新挑战者店应诉,认为该合作协议是6个自然人之间签订的,与公司无关,不同意解除合作协议。
客观的说,**网络起诉新挑战者店是**网络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,按常理,这是无理行为,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,**网络当时也做好了承担相应责任的准备,在庭审中,挑战者店的代理人否认其与三个股东之间的关系,不追认三个股东签订合作协议的行为,认为**网络起诉主体不适格,**网络的本次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,法院也劝**网络撤诉,认为主体不适格,挑战者店的代理人一度十分得意,认为抓住了**网络的死穴,但是**网络曾担心因主动提出解除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这下好了,新挑战者不认可股东签订的合作协议,**网络就不用向新挑战者承担违约责任了,时律师敏锐的抓住挑战者店的这个漏洞,既然新挑战者不承认主体适格,那没问题,追加三个股东作为第三人,看到底是谁主体适格,如果新挑战者主体适格,**网络确实要承担违约责任的,但是新挑战者自己否认了自己主体适格,该可能性排除。如果三个股东主体适格的话,那**网络要追究三个股东的违约责任,因国家明令禁止个人开网吧,挑战者的三个股东有什么资格跟**网络合作?同时不再将利润分配给新挑战者的三个股东。
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,**网络都从不利地位变成有利地位。刘*虎等三股东立马傻眼了,是自己的代理人提出主体不适格的,个人又不允许开网吧,到底是谁用什么跟**网络合作的呢?无法自圆其说了。因**网络不再分配利润给挑战者的三股东等,最终刘*虎、杨*山、宋*三股东之间矛盾爆发,同意与**网络解除合作协议,**网络一分钱违约金不要支付,**网络也答应不再追究三股东的民事责任,**网络撤诉。至此,本案圆满结束,**网络的诉求全部得到支持,且一分钱违约金不需要支付。无理变成有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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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时应路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1*********9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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